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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

一、依據內政部112年4月11日內授營濕字第1121043852號函辦理。
二、檢附內政部原函、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重要濕地及暫定重要濕地行政區位暨查詢機關表、申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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