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教師專題研究計畫
Ø 申請
專題研究計畫每年申請1次,依國科會公告申請時間,約每年10月至12月底,計畫主持人依據國科會相關規定(網址),至國科會線上完成申請作業,由本組彙整名冊函送國科會;國科會審核後,約每年7月通知補助名單。
Ø 申覆
未獲國科會補助者,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評審申覆作業要點」,申覆人至國科會線上完成申覆作業(以一次為限),由本組彙整名冊函送科技部。
Ø 簽約
計畫主持人請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簽署「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同意書」。合約書以本校為權責當事人,由本校與國科會簽訂「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
Ø 經費
依據國科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及計畫核定清單辦理。
業務費-人事費:
- 主持費及助理費,將依據國科會核定清單由本組統籌按月辦理請款。
。計畫助理聘任: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真理大學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月支工作酬金標準表」、「真理大學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月支工作酬金表準表」,填具「真理大學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真理大學兼任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後,連同
於次月10日前繳交「真理大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簽到/簽退表」,薪資將於次月10日撥付;如欲變更請填具「真理大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薪資、聘期變更申請表」。
。聘任
。聘任勞雇型兼任助理,由計畫支應勞保、勞退、助理薪資須扣除勞保費用。
國外差旅費:國外差旅費及出席國際會議之經費由計畫主持人先行墊支,返國後至校務資訊系統-真理大學國外差旅費報告表,檢據請款。
研究設備費:研究設備費(含電腦軟硬體設備)於校務資訊系統-總務系統-請採購-請購案申請,辦理請購事宜及財產登記後,由學校付款給廠商。
Ø 流用
各項經費預流用請填具「研究計畫經費變更暨流用申請表」。
Ø 核銷
各項經費憑證依預算項目分類完成「核銷憑證封面」、「支出憑證清單」、「支出憑證黏存單」。
Ø 結案
。研究成果報告依委託機關規定繳交(國科會案請線上繳交),未依規定期限結案者,國科會將暫不核定新計畫。
。 研究計畫案如需延期或經費有異動時,應事前或計畫執行結束日期前至科技部網站線上提出申請核可後始得延長,除特殊情形
外,最多以延長1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