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常見Q&A

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教師專題研究計畫相關(進入)

  1. 如何申請
  2. 如何申覆
  3. 如何簽約
  4. 經費使用依據
  5. 流用方式
  6. 核銷方式
  7. 結案方式

 

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進入)

  1. 如何申請
  2. 進行期間
  3. 如何簽約
  4. 經費使用依據
  5. 結案方式

 

真理大學師生發表國際學術會議論文補助(展 P-101)

申請對象:本校專任教師與在學學生、一學年內補助金額三萬元為上限

該國際學術會議,應具有公開徵稿之程序,且與會者須至少來自三個國家(含)以上

發表論文為合著者,以各補助一人為限。

其他相關規定與申請所需附件請詳見「真理大學師生發表國際學術會議論文補助辦法」

相關表單:真理大學補助專任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

 

真理大學專任教師研究獎勵(展 P-102)

申請對象:適用於全校所有通過校教師評鑑之專任教師

獎勵之研究成果或表現包括:

  • 1.已出版或發表之學術著作獎勵
  • 2.競賽、展演或創作獎勵
  • 3.為鼓勵教師指導本校學生參與競賽、展演或創作
  • 4.科技部研究計畫獎勵
  • 5.產學研究計畫(不含科技部專題計畫)獎勵
  • 6.專利獎勵

每1個獎勵點數最高補助新台幣三千元

事後若發現有抄襲、作偽等情事,需繳回獎勵金,並往後五年內不得提出獎勵申請

相關各獎勵規則與點數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專任教師研究獎勵辦法」

相關表單:真理大學研究獎勵讓與同意書

 

真理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展 P-103)

申請對象:本校專任教師與在學學生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制定此規範,分為:「各類研發及其應用事項」、「各類人才培育事項」兩大類

申請計畫類型:「個別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學生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整合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補助內容:研究人事費、論文投搞及編修費、其他費用

計畫於執行與計畫主持人相關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產學合作收支管理關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產學合作收支要點、真理大學產學合作計畫結餘款收支要點

相關表單:

  • 真理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 真理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申請表
  • 真理大學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初評意見表)

 

真理大學計畫助理人員管理(展 P-104)

包含計畫:

  1. 各類專題案 研究計畫
  2. 各類委託辦理學術性、技術性、訓練或服務等計畫 。
  3. 各類建教合作計畫 。

助理人員屬性:專任助理人員、兼任助理人員、臨時工作人員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及專職約聘人員不得擔任計畫助理人員

計畫助理人員不可重複擔任同一補助機構其他計畫之臨時工作人員。

助理人員聘用程序

  • STEP.01:收到計畫核准正式文件後,填寫「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 」送交研究發展處學術研」核定
  • STEP.02:若為專任助理人員者,需至人事室辦理聘任及加保相關事宜
  • STEP.03:計劃通過但未收到核准的正式文件前,欲先聘請專任助理,需備齊資料至人事室辦理報到後,待收到該計畫經費核撥後再補發薪資 。

相關主持人與助理人員應遵守事項權利與義務之規範請詳見:真理大學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相關表單:

  • 真理大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工作日誌表
  • 真理大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簽到簽退表
  • 真理大學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
  • 真理大學研究計畫兼任暨臨時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
  • 真理大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薪資暨聘期變更申請表
  • 真理大學研究計畫人員差旅費申請單(國外移地)

 

真理大學學術研討會補助(展 P-108)

申請對象:各院及通識教育中心

申請表件:申請表、計畫書、預算表。

補助金額每案最高以20萬為原則(學院班級規模佔補助金額之50%,本辦法審查原則佔50%)。

請依照真理大學舉辦研討會支用經費編列項目及標準與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編列預算

不得編列撰稿費、工讀費核銷時,另需造冊會生活輔導組

其他相關說明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相關表單:

  • 真理大學學術研討會成果報告書
  • 真理大學學術研討會申請表
  • 真理大學學術研討會計畫書

 

真理大學研究中心設置辦法(展 P-112)                         

設置計畫書內容包括:研究中心設置申請表、營運計畫書、中心設置辦法

隸屬審核:隸屬校級者送校務發展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隸屬院級者須提送院務會議後、送校務發展委員會及行政會議審議

改隸或更名置計畫書內容包括:研究中心變更申請表、改隸或更名後之營運計畫書、改隸或更名後之中心設置辦法(設置未滿三年,不得改隸或更名)

研究中心所需經費以自給自足為原則,自行籌措

研究中心主任任期為三年,綜理中心各項業務。為無給職,得依「真理大學專任教師減授基本授課時數辦法」核減基本授課時數。

研究中心得聘任專任教授或研究員,其授課時數依「真理大學教師聘任暨服務規則」處理。

研究中心成立後,每三年應提出工作成果報告並接受考評。

其他相關說明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研究中心設置辦法

相關考評方式請詳見:真理大學研究中心考評要點

相關表單:

  • 真理大學研究中心設置申請表
  • 真理大學研究中心變更申請表

 

真理大學研究進修獎勵與補助辦法(展 P-116)  

申請對象:本校服務績效優良之專任教師

其研習期間以不影響正常授課為原則。全時研究進修、休假研究進修與公餘研究進修等均不在本辦法之獎勵或補助對象。

每位教師在同一學年度內獲補助之研究進修活動至多兩次,每次至多補助新台幣三千元

申請補助檢附文件:申請表、研究進修活動之報名表、研究進修活動之研習議程

經審查核准補助交通費、報名費、研習費;憑完成研究進修活動的佐證資料與繳費收據申請補助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研究進修獎勵與補助辦法

相關表單:

  • 真理大學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 真理大學補助專任教師研究進修申請表

 

 

真理大學研究績優教師獎勵辦法(展 P-117)      

申請對象:本校擔任專任教師滿二年以上且研究成績優良

研究績優教師之獎勵,區分為金質研究獎、銀質研究獎與優良研究獎。

每學年度於第一學期間辦理乙次

研究績優教師的評選標準,量化指標依據真理大學專任教師研究獎勵辦法。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研究績優教師獎勵辦法

 

 

真理大學研究績優教師獎勵辦法(展 P-122)      

申請對象:本校專任教師、職員、工友 與在學學生。

本校校園創業具體項目:自行創業、合作創業

申請方式:須備妥校園創業計畫申請書&校園企業合約書,經研發處邀請校內外專家成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簽訂校園企業合約書。

參與校園企業之教師 得以酌減每週授課時數至多三小時

師因企業之服務需求,須長駐企業服務,得依本校「借調校外機構服務辦法」申請借調。教師申請減授授課時數時,該合作企業每年應提撥新台幣 12萬元予本校

校園企業教職員工生回饋:實收資本額達新1,000 萬元以上提撥新台幣30萬元回饋本校;未達1,000萬元者,提列3%回饋本校。

相關本校提供輔導創業資源與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教職員工生創新創業鼓勵辦法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