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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中心作業規範

 100年1月1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 目的:真理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提升培育成效,公開評選適合中小企業進駐,促進產、官、學、研合作,提供管理、市場行銷、及技術諮詢等服務或接受委託創新技術和創新產品研發,特訂定「真理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作業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
  2.  範圍:本規範依「真理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設置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其範圍適用於研究發展處創新育成中心與進駐廠商之輔導項目、產學合作、營運輔導合約、公共空間管理、及協助經營管理之相關作業規範。
  3. 權責:本中心內部運作之作業規範經推動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之;本中心主任負監督之責。
  4. 定義:無。
  5. 作業程序:
    •  申請資格: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其產品、研發技術、成品或營運管理構想具創新性者,均可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
      • 中小企業進駐真理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申請書。
      •  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核准公文函影本。
      • 中小企業營運計畫構想書。
      • 同意審查聲明書。
    • 申請時間:自受理申請日起隨時辦理。
    • 申請結果通知及申覆:每一申請人之申請結果,由本中心於該申請案正式建案日起30天內書面通知。惟前項時間不含資料補正及技術審查複審時間。未獲通過之申請案,申請人得於一個月內提出申覆一次。經申覆後仍未獲通過者,其申請文件得全部退還,但半年內不得再提出類似申請案。
  6.  流程圖:廠商進駐流程圖如(附件一)
  7. 相關文件:進駐廠商應準備下列文件以供本中心審查:
    • 中小企業進駐真理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申請書
    • 公司或商業登記核准公文影本(尚未登記免附)
    • 工廠登記核准公文影本(尚未登記免附)
    • 中小企業營運計畫構想書(廠商依產業別自訂格式)
    • 同意審查聲明書
    • 真理大學教師與進駐廠商簽訂之合作備忘錄(如無免附)
    • 檢附公司最近一期繳稅單(401表)或財務報表(尚未登記免附)。
  8. 使用表單:本中心依本規範提供廠商使用制式申請書表格(附件二)。
  9. 本規範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廠商進駐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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