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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研究發展處

教育部體育署「110學年度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大專院校培育運動傳播人才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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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育署自103年YouTube網路平臺設立「MOE Sports」頻道,開播至今已累積17萬訂閱人數,除提供大眾對運動賽事直播影音服務外,亦保存各類體育影音資料。因應新媒體與民眾收視習慣改變,賽事轉播技術設備門檻降低,又為鼓勵更多學生瞭解與參與賽事,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培育運動教育傳播人才作業要點」,除豐富賽事運動轉播種類,同時培育國內運動賽事轉播與賽會行銷等人才,及鼓勵校園學生多參與及瞭解學生賽事。
二、​本案大專校院辦理運動傳播人才培育計畫,補助對象包含設有體育(包括運動休閒、運動競技、運動保健)、傳播(包括廣電、新聞、數位、資訊傳播)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規劃學生參與轉播之賽事包含以下賽事:
(一)​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二)​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
(三)​教育部核定辦理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
(四)​其他教育部核定辦理之賽事。
四、​計畫申請時間: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一)​學校申請計畫內容與限制:
​(二)學校預計發展轉播之運動種類(至多3項)。
(三)​年度培育計畫、學校師資及設備。
(四)​預計參與之賽事、場次。
(五)​賽事行銷計畫,包括製作運動教育短片、社群媒體行銷、潛力選手介紹、賽事新聞報導、戰況分析。
(六)​預期成效說明。
(七)​近兩年曾轉播之運動賽事。
(八)​學校申請以3個運動種類為限。
五、​計畫補助之項目,說明如下:
(一)​經教育部同意之人事費。
(二)​講座鐘點費。
(三)​工作費、工讀費、印刷費、資料蒐集費。
(四)​住宿費、膳食費、交通費及保險費。
(五)​轉播器材支援費,每件單價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
六、​相關問題請洽國立體育大學運動傳播人才專案助理張幼暉先生,電話:(03)328-3201分機8554;黃琇美小姐,電話:(03)328-3201分機8552。
七、​檢附「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培育運動傳播人才作業要點」與附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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