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研究計畫人事費
產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相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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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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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參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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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100年7月1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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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雇主應負擔勞保及健保費用參考表(100年7月1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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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計畫助理人員之管理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校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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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計畫補助款使用及報銷程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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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力費經費核銷範本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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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務必於約用生效日前完成約用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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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約用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為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請務必詢問經費補助單位是否同意,避免無法核銷相關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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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助理人員需填寫出勤表辦理簽到/退,並於核銷時附上,以便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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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助理人員分為以下三個職級: 一、專任助理:為本校編制外全時間從事專題研究計畫工作人員。須為已畢業人士,在職或在學人員不得擔任專任助理人員,敘薪資標準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 二、兼任助理:以部分時間從事專題研究計畫工作人員,須為在學學生(大專學生、碩士生、博士生,可不限本校學生)或講師、助教級助理人員,敘薪標準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為上限。(研究生助理人員若為計畫執行期間始註冊入學者,其尚未註冊前之工作酬金,得以同級研究生名義給付。) 三、臨 時 工:為臨時僱用之工作人員,已擔任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任或兼任助理人員者,不得再擔任臨時工,敘薪標準僅能按日或按時支給臨時工資,並須記錄每日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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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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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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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兼任&臨時】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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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臨時】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填寫範例 |
兼任助理範例 臨時工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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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國科會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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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填寫範例 |
變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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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變更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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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範例 |
◎變更原核定之助理人員職級:請於約用助理前辦理變更。 (例:原國科會核定碩士生1名,計畫主持人申請變更為2名大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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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原核定之人事費:若因計畫需要增聘約用人員,而需變更原核定之助理職級或需調整已聘任之約用人員聘期或薪資者,請填寫「經費流用表」及「約用人員變更表」,敘明理由經校內行政程序簽核。 (例:原國科會核定碩士生1名總金額96,000元,計畫主持人申請變更為3名大專生總金額144,000元,比原核定金額超出48,000元,此時人員變更表除勾選「變更原核定之助理人員級別」外,尚需再勾選「變更原核定之人事費」,連同「經費流用表申請表」辦理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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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原約用人員聘期(只能變更縮短聘期,若為延長聘期,請循約用程序辦理):請於聘期到期當月15號前送申請表中止聘期。 (例:甲生原約用期間為100/8/1-101/7/31,因故改聘至100/12/31,請最遲於100/12/15前送變更表,申請變更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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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原約用人員薪資:請於調整薪資前一個月25號前送申請表變更薪資。 (例:乙生原約用期間為100/8/1-101/7/31,薪資6000元,因故於101/1/1起調整薪資為8000元,請最遲於100/12/25前送變更表,申請變更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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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學年度研究計畫經費變更暨流用申請表 ※本項經費如有不敷支用或剩餘,因研究計畫需要,須流入或流出至其他補助項目時,流入數額勿超過原核定金額之20%,流用數額勿超過原核定金額之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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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範例 |
◎業務費流用至其他項目,請在流用說明中寫明由業務費的哪一項目(人力費或耗材費)流用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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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費人力費流用至業務費耗材費,此為同項目下流用不受流入20%、流出30%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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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項目的流用已辦理過一次,需再辦理第二次相同項目流用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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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文件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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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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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款單 請計畫主持人或洽學系助理至本校「預算、申購系統」填寫請款單並列印。 ※請款單「經辦人」、「驗收人」必須為不同人簽章。 ※請款單只需一份正本放置於影本第一頁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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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出勤表 ※所有約用助理人員(含臨時工)皆需填寫出勤表辦理簽到/退。 ※核銷時請另外放置,勿與核銷單據黏貼或裝訂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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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科會研究人力費核銷本封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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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簽訂之合約(或核定函)有關計畫期程、核定金額及經費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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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憑證黏存單 ※「經手人」、「點驗保管或證明人」須為不同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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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憑證清單 ※請填寫人事費印領清冊之日期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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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研究計畫人事費印領清冊(國科會專用) ※請編列支出憑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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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研究計畫【臨時】約用人員工作日誌表 ※約用為臨時工作人員須檢附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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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上述文件影印一份,並請逐一在影本每一頁空白處簽章並註明「本件與正本無異」,並製作成核銷本正本及影本各一份送會計室辦理核銷。 |
(研究人力費核銷範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