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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研究發展處

【展W-104】真理大學學生型專題研究計畫獎助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9 月 09 日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 113 年 12 月 02 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

為鼓勵本校學生開發學術研究能力,提升本校研究風氣與能量,特訂定「真理大學學生型專題研究計畫獎助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申請資格:

  1.  已申請當年度「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未獲補助者。
  2.  補助研究計畫之指導教授必須為本校專任(案)教師。
  3.  當年度補助次數以一次為限。
  4.  計畫執行期間須為本校在學學生。

 

三、 申請方式:

學生於公告期限內,提交研究計畫申請書及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並經指導教授及學系主任簽章後,送交研究發展處學術研究組。

 

四、

計畫案執行期間為每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5 月底止。

 

五、 獎勵金發放方式:

  1.  學生須填寫「學生專題研究計畫獎助申請表」,將於當年度 12月底前撥付,每位學生最高可獲獎勵金 10,000 元。
  2.  將研究成果以本校為名義發表於具審查制度之期刊或研討會,每位學生最高可獲獎勵金 10,000 元。

 

六、 結案方式:

獲補助學生須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缴交研究成果發表報告,並經指導教授確認簽章後,送交研究發展處學術研究組。

 

七、

學生因資格不符或因故無法執行研究計畫,即停止核發計畫獎助經費。

 

八、

獲補助案若違反學術倫理或本要點相關規定者,應予撤銷,已支領之研究助學金及獎勵金須全數繳回。

 

九、

本要點之補助由本校視預算編列情形辦理。

 

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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