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
依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2年10月4日國原綜字第1120009278號函辦理。
網域名稱自本(112)年9月27日起變更為nari.org.tw,電子郵件地址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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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2年10月4日國原綜字第112000927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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