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辦理「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申請期間自本年8月21日起至10月4日止。
依據「(113年)文化部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文化部為落實多元平權,促進文化多樣發展,賦權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因應族群文化發展之在地議題,結合青年,體現自發行動,掌握社區營造、在地智慧、知識與文化、善用社會設計及公民科技、共享互助精神,推動有助其於都市及原鄉文化傳承發展計畫,俾厚植國家多元文化能量、營造協力共好社會及永續國家發展,爰訂定本要點。
申請方式:本案採線上或紙本二擇一方式辦理。
1、線上申請:申請單位應於提案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即日起至 112年10月4日 23 時 59 分止。
2、紙本申請:請以公函檢附申請單位之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計畫書、合作對象同意書及相關文件一式二份,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收件日下午六時前,以專人送達方式至部(文化部文化資源司: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郵件封面請註明申請本補助要點名稱。
執行期程:本計畫受理一年期提案,故需自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
專案網址: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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